湯淺蓄電池放電完成后注意事項:
我們在使用湯淺蓄電池的時候有時候放完電之后沒有及時充電,導致電池出現(xiàn)虧電現(xiàn)象,下次再重新使用的時候不能正常充上電,所以我們工程師給大家的建議是理士蓄在放電后應立即充電。
一個帶負載放電至低電狀態(tài)的電池,在放電后72小時內(nèi)必須重新充電,以避免電池損壞。UPS在閑置不用時,應斷開連接的電池,否則在幾天至一周的時間內(nèi)會導致連接的電池過放電而損壞, 如果蓄電池在放電后很長時間沒有重新充電,將會導致極板的氧化,也即是大量的晶體或固化的硫酸鉛留在電池金屬極板上,常用的充電方法將很難或不能重新使硫酸鉛重新分解,這會導致電池過早的損壞。
所以在使用完蓄電池之后,盡量第一時間進行充電,這樣也可以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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