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淺蓄電池電流大小對電池有什么影響
湯淺蓄電池的實際放電電流越小,電池的電壓能維持的穩(wěn)定時間越長,反之亦然。例如,對1OOHR電池組而言,當(dāng)放電電流為5A時,放電率為0.O5C,其輸出電壓維持在12V以上的時間長達(dá)10h以上,當(dāng)電池電壓下降到臨界電壓10.5V時,放電時間可達(dá)2Oh,電池釋放的容量基本上是它的標(biāo)稱容量。若將放電電流增大至1OOA,放電率為1C,則輸出電壓維持在l2V以上的時間不到1Omin。當(dāng)電池電壓下降到臨界電壓時,可維持放電時間超過3Omin,實際放出的容量為58.3.M左右,遠(yuǎn)低于標(biāo)稱容量1OOAh。
電池組允許的放電臨界電壓值和實際可供利用的容量(AM都弓電池的放電電流大小有密切的關(guān)系。
蓄電池所允許放電時間為電池在實際放電電流下進(jìn)行放電時,電池電壓從額定值下降到它所允許的臨界電壓時所用的時間。
蓄電池可供使用的效率為它在實際放電電流下所能釋放出的實際最大容量與它的額定容量的比值。
要注意在不同的放電率情況下,電池端電壓下降的臨界值也在變化,放電率低時,例如0.01C時,實際釋放的容量接近標(biāo)稱容量,所允許的電池端電壓下降也高(10.5V),放電率大時例如1C,實際釋放的容量小,但允許的電池端電壓也可以低些(8V)。
過度的大電流放電工作方式是不利的。在為UPS配置電池時,單憑UPS在電池逆變期間所需要的輸出電流和電池供電時間來配置所用電池的標(biāo)稱容量是不夠的,還必須根據(jù)電池逆變時的放電率和所選電池規(guī)格的輸出特性,適當(dāng)增大所配電池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