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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蓄電池12SP100非凡蓄電池使用注意事項 張先生家住法庫縣開發(fā)區(qū)附近。今年1月12日,同村村民楊某找到他,讓他一同跟著前往派出所幫忙打掃衛(wèi)生,一天工錢150元。張先生到派出所后幫著清除院內(nèi)的雜草。因為冬天枯草不易鏟除,楊某找到民警商量能不能用火燒,民警同意了。萬萬沒想到,共同干活的蔣某燒雜草時,草中隱藏的電池發(fā)生了爆炸,張先生因此受傷。 隨即,張先生被緊急送到了法庫縣中心醫(yī)院治療。經(jīng)檢查,張先生頭部和雙腿都有異物殘留。經(jīng)過15天住院治療,張先生花費8000余元。出院后,醫(yī)生叮囑他要休息半個月。 誰都不愿承擔賠償責任 張先生找到相關部門要求賠償未果后,將派出所和楊某一同起訴到了法庫縣人民法院,要求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1.5萬元。 對此,派出所稱,張先生和楊某是勞務關系,與派出所沒有關系。派出所將活兒承包給楊某,與楊某是承攬關系,張先生的損失應由楊某賠償。蔣某存在重大過失,也有責任。張先生在點火后滯留現(xiàn)場,也有一定責任。 楊某說,民警讓他介紹幾個人干活,并由派出所提供工具,約定每人每天150元。楊某一共介紹了3人,4個人一起干活,拿的工錢一樣多。張先生干了2小時,派出所給了75元。張先生受傷和他沒有關系,不同意賠償。 法院判派出所賠償1萬1 法院審理認為,張先生受雇于派出所打掃衛(wèi)生,并由派出所支付相應的勞務費,因此與派出所之間形成了雇傭關系。張先生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應由派出所承擔賠償責任。楊某與張先生之間不存在雇傭關系,也沒有利害關系,因此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雜草點燃后張先生滯留現(xiàn)場,因燒雜草是雇工打掃衛(wèi)生的一種方法,雜草燃燒時應當有人對火勢進行看管,張先生在現(xiàn)場并沒有什么不當之處,對損害的發(fā)生沒有過錯,因此不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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